《马氏文通》(简称《文通》)虚字学说中颇多创意,对汉语语法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里,我们讨论《文通》虚字学说的有关问题,以纪念其出版100周年。
一 虚实字划分
《文通》对虚实字的定义是:“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19页。《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下同。)许多学者认为《文通》区分虚实字的“事理”标准就是意义(胡裕树1959;龚千炎1987)。有一个事实令人深思,就是《文通》对虚实字的划分结果与其他人凭意义划分的结果很不一样。如《文通》把代字和状字(副字)列为实字,而《文通》之前的训诂学家认为它们无解,是虚字,《文通》以后一些语法学家有的也认为这两类是虚字(吕叔湘、朱德熙1979),有的认为代词是半虚字,副词是半实词(王了一1982)。杨树达(1962)批评马氏把介字、连字划为虚字,他认为介、连字也有解,只是与名代动静状五种实字又有所区别,是半虚半实字。
《文通》的宗旨是论句读,分字类是为论句读服务的。《文通》中虚字与实字有一个事实的分界,即实字都充当句读成分,而虚字不做句读成分。从《文通》的体系结构看,实字几卷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讲完实字后句读组织也就讲清楚了,而虚字是以实字和句读成分为基准进行描述的。事理的有解与无解并不是马氏划分虚实字最主要的依据,因为《文通》中许多虚字马氏认为是有解的,如“‘为’,介字,以联实字也,解‘因’也,‘助’也……‘为’为连字,解‘因为’也”(271-272),“‘乃’字用作‘然后’‘而后’之解者,则为继事之辞”(314),等等。关于代字、状字,《文通》说“凡代者必与所代者同其体用耳”,“用与名同”(20-21),“状字所以貌动静之容者。状字之于动字,亦犹静字之于名字”(227)。把代字、状字划入实字显然考虑到它们在句读结构中的功用。又如马氏认为一些状字、询问代字和同动字也能表示类似于助字的语气,但马氏并没有把它们划到助字中。马氏说虚实字之间是助与被助的关系,虚字是“助实字的情态者”。这种助与被助关系显然不只是语义上的,而是具有句法含义的。我们觉得《文通》区分虚实字的“事理”标准中包含着能否充当句读成分这一重要区别,这就是马氏所引刘淇“实字其体骨,虚字其神情也”一语的真正含义。马氏没有声明以能否充当句读成分来区分虚实字,但其思想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思想也体现在句读分析中,如马氏说“汉之兴自蜀汉”和“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中的“自”、“以”是介字用如动字(173;28),是由于“自蜀汉”与“以仁”在这里充当语词。《文通》的语法体系里,介字是虚字,不能做语词,介字为语词时就说是介字用如动字,以维持其字类与句读成分之间的对应关系。杨树达认为不应把这“以”看作动字,若按杨氏处理,就乱了《文通》的体系。
陈承泽(1982)说,实字“在文章组织上,概用以构成主部、说明部,或主部、说明部中之附属部”。我们也能感觉到马氏有类似的观念:起词、语词为句读的两部,由名代字和动静字充当,起词部的修饰语由静字充当,语词部的修饰语由状字充当,语词若为外动字,则可以带止词和转词。陈望道(1978)指出,《文通》的“意义”包含了个别意义、配置意义和会同意义。我们觉得以此来解释《文通》虚实字区分的“事理”标准比较符合马氏的思想。
二 虚字再分类
《文通》对虚字的分类参考了刘勰的“发端”、“札句”、“送末”三分法。刘氏是按虚字在句中的位置区分的,类似的还有袁仁林“夫口气字样……要之,不出头项腰脚四处”的说法。《文通》根据虚字在句读中的位置和功用分出介字、连字、助字、叹字四类:位于句读之中联结实字的是介字;位于句读之首或之间联结句读的是连字;在实字和句读之后起结煞作用的是助字;而在句读中位置比较自由、与实字和句读不直接联系的是叹字。这样,《文通》把表偏正关系的“之”和联结名、代字的“及”、“与”归入介字,而把“以”、“为”一分为二,联结句读用以表示原因的是连字,联结名代字用以表示工具与相关者的是介字。
《文通》把联结动、静字的“而”、“则”、“以”(如“怒而飞”、“仁则荣”、“治世之音安以乐”等)归入连字,而不划为介字,那是马氏把这些字联结的两端看作是句读。《文通》体系中,动静字与语词之间有着对应关系,即语词由动静字充当,遇到其他字类做语词时就被看作是用如动静字。虽然马氏强调“句读必有起语两词”(24),但他又承认起词在一定上下文中可以隐而不见,“然既曰语词,即句读矣”(405)。这样动静字、语词、句读之间有以下推衍关系:动静字——语词——句读。请看《文通》的分析:
当时[语词加止词,读]则[连字]荣[语词,句]。(32)丨合[读]则[连字]见人[句]。(438)丨危[坐动,一字为读]而[连字]不持[坐动,至此为全读]……(209)丨今夫颛臾[起词]固[表词]而[连字]近[表词]于费[句止]。(209)
在卷十,连字的功用被表述为“为夫语词与语词之或相承转也”,这就把连字联动静字与连字联句读二者联系起来了。不过,“以”联结的动静字两端有两种情况,加上面“安以乐”是意平而不相承关系,“以”与“而”的用法相同,是连字,而“假道于虞以伐虢”是相承关系,“以”表示行为之“所向”,是介字,其后面的动字是“散动”,“以”的司词。马氏把“以”后表目的的动字看作散动,是参照了拉丁语的目的分词。(陈月明1990a)
吕叔湘(1997)说:“马建忠按照连接的对象是小句还是词来划分连字和介字是有道理的”,并指出“现在的连介划分法来自西方语法”。目前一般把联结名代词和联结分句(不论并列还是主从)的词看作连词,把表示词与词主从关系的词一部分归入介字,一部分划为助词。而现在的助字类非常杂,有表结构关系的,表时态的,表语气的,没有鲜明的语法功能。(刘叔新1982)相比之下,现在有的虚词类的语法共性反倒不如《文通》的单一、鲜明。
三 介字及有关问题
《文通》说:“凡文中实字,孰先孰后,原有一定之理,以识其互相维系之情。而维系之情,有非先后之序所能毕达者,因假虚字以明之,所谓介字也。”(22)这段话非常精彩,点明了汉语以词序和虚词为主要语法手段,说到了汉语语法的本质特点,同时也阐述了介字的功用和范围。但《文通》又说:“泰西文字,若希腊辣丁,于主宾两次之外,更立四次,以尽实字相关之情变,故名代诸字各变六次。中国文字无变也,乃以介字济其穷。”(246)这段话似乎把介字表示的实字相关之义限制在名代字与其他字的关系上,介字表示的只是类似于属格、夺格、与格的语法关系(《文通》把呼格(次)看作主格的一种),这显然概括不了“之”、“及”和“与”的语法意义。从拉丁语法看,偏正组合中,只是修饰语的格由“之”表示的关系决定,而中心语的格由它与其他词(如动词)的关系决定;并列组合中,名代字的格也不是由“及”、“与”决定的。《文通》前后表述有些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也反映到司词问题上。《文通》说:“介词所以联实字有相关之义者,而为所联者即其所司之词。”“凡名代诸字为介字所司者,曰司词。”(28)这话给人的感觉是凡介字都有司词,但《文通》没有说“之”、“及”、“与”所联的哪一端是司词。事实上,司词只是类似于介词宾语的东西。(吕叔湘、王海棻1984)种种迹象表明,马氏头脑中除了“联实字相关之义”的介字外还有一个类似拉丁语前置词的介字。马氏说“介字用法,与外动字大较相似”,介字是“记言事物之离合乎动静者”(381),指的是类似于拉丁语前置词的那个介字。
介字作为表示实字之间关系的句法成分,其隐现并不是完全强制的,这就涉及句读分析中如何对待介字这一句法标志的问题。《文通》中,当介字出现时,介字被看作句读分析的依据,如《文通》把处于起、语两词之间的“之”列为“读之记”,说“读无‘之’字者其常,而有‘之’字者,必读也,非句也”(248)。又如“穷者常制于人”中,“人”语义上是施事,出现了介字“于”,就被分析为转词;而“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一句,马氏认为“天下”本为止词,出现在介字后就易为转词了。当没有介字出现时,马氏就根据成分的语义类型来确定转词。如“授孟子室”中,“室”是止词,是所授之物,“孟子”是转词,表物这所向。马氏有时用介词省略来解释他的分析,如说“授孟子室”犹“授室于孟子”,其实能朴出介字不是将其确定为转词的真正依据,真正的依据是在拉丁语法中所表现的语义关系。(王维贤1963;吕叔湘,王海棻1984;陈月明1990a)
介字的另一个问题是它与动字的区别。《文通》说:“介字用法,与外动字大较相似,故外动字有用如介字者。反是,而介字用如动字者,亦有之。”(276)说介字和外动字用法相同,是指它们都可以带名、代之类的成分,而马氏把介字和外动字后面的名代字都看作宾次。《文通》中,介字与外动字除意义上有区别外,外动字能做语词,带止词,而介字不能做语词,介词和司词是依附于语词的。(陈月明1990a)所以当介字做语词时,就用如外动字了,如上面所举“汉之兴自蜀汉”的“自”;而当外动字和后面的名代字成分不为语词,只是语词的依附部分时,外动字就用如介字了,如“公等皆去,吾亦从此逝矣”中的“从”。介字和动字的分界,汉语界一直有不同意见,马氏从意义和是否为语词来区别介字和动字,这符合其虚实字划分原则,也能反映出介字和动字句法功能上的主要差异。对汉语来讲,凭意义和是否为语词来区分介字和动字是可行的,但是要确定一个单位是否为语词,就得先确定句读与非句读,由于《文通》的句读问题很多,很不严格,(王海棻1985)于是介字与动字有时会分不清楚。如“当是时,楚兵冠诸侯。”的“当”一处说是“谓为无主动字也可,谓为介字也亦可”(310),另一处说是动字用如介字(276),原因就在马氏不能明确肯定“当是时”是读还是非读。
四 连字假借
《文通》把连字分为四类:提起、承接、转捩和推拓,把今之并列、承接、因果、转折、假设、让步、递进诸关系纳入了这四类中。在卷四“无属动字”节下还列了几个借自动字的“统之”、“总之”、“要其归”等连字,但没说是什么连字,连字卷中也没再提及。《文通》对连字的区分主要是依据传统词章学起承转合的结构关系。
《文通》说:“四宗连字,其不为义而有当虚字之称者盖寡,盖假借动字、状字以为用。”(277)《文通》中连字还有假借名代字的。连字假借主要有两种情形,1)假借后仍不失本字义,2)假借后意义不同于本字义。《文通》确定一个字是否为连字主要是依据意义、位置和联结句读三个方面,如:
“乃”字用作“然后”“而后”之解者,则为继事之辞,用作“于是”之解者,则为言故之辞。而皆位于句首。不此之解,则非连字(314)。
“且”字冠于句首者,紧顶上文,再进一层也……“且”字在句读中者,不一其义,而非连字也(278)。
“顾”,动字,回首也。借为连字,则有转念及此之意……位必句首,否则成为状字(315)。
“非”“不”或“不”“不”之在句读也,本皆状字,而引列于连字者,以其相为呼应,而句读则由是而连(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