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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文经纬》与《马氏文通》-- 《马氏文通》历史功绩重议(1)

  1.关于《马氏文通》历史地位的评断

    眉叔是深通欧文的人,这部书是把王[引之]、俞[樾]之学融会贯通之后,仿欧人的文法书把语词详密分类组织而成的。著书的时候是光绪二十一、二年,他住在上海的昌寿里,和我比邻而居。每成一条,我便先睹为快,有时还承他虚心商榷。他那种研究精神,到今日想起来,还给我很有力的鞭策。至于他的天才和这部书的价值,现在知道的人甚多,不用我赞美了。(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章十三)

梁启超这段话,写于1923年。他整理清代学术成就,要解决如何划分研究领域的问题。传统的语言文字研究有一个现成的学科名称,即“小学”。梁启超沿用了这个名称,但又不满意于旧的音韵、文字、训诂三分法,因为如果采用这种分类法,像《文通》这样一部书就会无所归属。于是他提出,用“文字学”取代“小学”,作为语言文字研究的总称,其下再分“字义学”和“字用学”。字义学的对象是“一个字或一个辞的意义”,历来的音韵、文字研究以及绝大部分训诂研究,都包括在里面;字用学的对象是“字和辞的联缀用法”,这门学问还“幼稚得很”,算得上的著作只有刘淇的《助字辨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和马建忠的《马氏文通》(见梁著章十三之一)。

由此可见,梁启超已做了把语法学与传统语言文字研究区分开来,使之成为专门领域的努力,尽管他还没有使用“语法学”这个学科名称。他看到了《马氏文通》与以往有关研究的沿承关系。刘淇、王引之、俞樾三人的书,现代语言学史家也往往把它们看作语法著作(如何九盈1985: 296—302)。但因为借取了西方语法学的概念体系和描述方法,《文通》又迥然有别于所有这些探讨虚词用法的著作,用马建忠自己颇为自负的话来说,“此书为古今来特创之书”(例言)。

今天,中国学者对《马氏文通》历史地位的看法是相当一致的(见王力1981:174—175;何九盈1985:302;胡奇光1987:331;周法高1980:21,32)。人们把《文通》视为第一部汉语语法,或者把它视为汉语语法学的奠基之作,这是人们站在中国语言学自身传统的立场上,回顾自己的研究所得而作出的结论。这样一种观史的立场,不是不可以,但不应是唯一的。对此我们应聆听周法高的意见,他说:“所谓‘中国语言学’,研究者并不限于中国人,我们在讨论中国语言学的过去和现在时,要把眼光放远大一点,不能只注意到中国人自己的研究,而忽略了外国人的研究”1980:2)。

在汉语语法方面,我们对《马氏文通》以前西方学者的研究情况了解得不多。也许我们叫得出西方人写过的著作,可是很少有人想到应该把它们系统地整理一下,探考一番,看看西方人当时在汉语语法研究上达到了怎样的水平。语言隔阂无疑是妨碍我们认识它们的一个原因。但也许,人们之所以不过问这段历史,是因为觉得它已很清楚,没有细考的必要。

果真已很清楚,没有必要细考了吗?我不这样认为。


2.《马氏文通》以前的西方汉语语法研究
    在一些中国语言学史家的笔下,西方人研究汉语的历史被大大缩短、简化了。何九盈说,“19世纪末开始就有不少西方人对汉语进行研究”(1995b:10)。我们不禁要问, 17 世纪初利玛窦写《西字奇迹》(1605),金尼阁作《西儒耳目资》(1625),算不算研究汉语呢?要知道,罗常培肯定耶稣会士对汉语音韵研究的贡献,主要根据的就是这两本书(虽然《西字奇迹》是否出自利玛窦之手,尚有疑问)。事实上,何九盈本人在新版的《中国古代语言学史》中,也用相当篇幅介绍了“明末西洋传教士对汉语语音的研究”,尤其是《西儒耳目资》( 1995a:235—252)。

或许,何九盈的意思是,19世纪末以前西方人没有探讨过汉语语法?但是,即使专就汉语语法的研究而言,19世纪中叶以前西方人所撰的下列著作也是不能忽视的:

瓦罗(F.Varo)       《华语官话文法》(1703)

马若瑟(H.M.de Premare)  《汉语札记》(1731)

马士曼(J.Marshman)    《中国言法》(1814)

雷缪萨(Abel Remusat)   《汉文启蒙》(1822)

洪堡特(W.v.Humboldt)   《论汉语的语法结构》(1826)

《致阿贝尔·雷缪萨的信:论语法形式的一般属性,以

及汉语精神的特性》(1827)

中叶以后有:

艾约瑟(J.Edkins)     《中国上海土话文法》(1853)

儒莲(S.Julien)       《汉文指南》(1866)


这样看来,到19世纪末西方人研究汉语语法至少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可是中国学者在评价《文通》的历史贡献时,却很少考虑到这些著作;我们对《文通》的评析,基本上是在中国语言学自身传统的范围内进行的。例如根据何九盈(1995b:88—90)的说法,《马氏文通》的贡献有三点:1)“第一次为汉语草创了一个完整的语法体系”;2)“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古汉语语法的特点”;3 )“第一次对古汉语的语法材料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我认为,在这三个“第一次……”之前必须加上一个说明语,即“在中国学术圈内”或者“在中国语言学的历史上”,因为这三件事情里面,至少头两件已经由《文通》以前探索汉语语法的西方学者做了。本文要举的例子,就是德国人甲柏连孜所撰的《汉文经纬》(1881)。


3.《汉文经纬》是怎样一本书

甲柏连孜(Hans Georg von der Gabelentz,1840—1893), 或译加贝伦茨、嘉贝兰,19世纪德国知名语言学家、汉学家,1878—1889年任莱比锡大学普通语言学教授,兼授东方语言;1889年前往柏林大学就任新设的普通语言学和东亚语言教授职位。其父是有名的满文学家。除了《汉文经纬》外,甲柏连孜的一部普通语言学著作《语言学的任务、方法以及迄今为止的成就》也为学界推重。莫东寅在《汉学发达史》里称甲氏“以语言学者贡献于汉学研究”,指出了他与一般汉学家的不同之处(1949:111)。甲柏连孜不仅研究了汉语,而且对中国语言学史也作过一番思考(姚小平1996)。

对《汉文经纬》这部书,中国语言学者并非一无所知。邢庆兰1947年在《国文周刊》59期上撰文纪念《文通》成书第50年,文中说到“西洋传教士也有些关于中国文法的著作,如颇为西人赞许的甲柏连孜的《中国文法学》[按即《汉文经纬》]”,把甲柏连孜当作传教士了(见张万起1987:85)。王力(1981:177)在分析《文通》的功过时,曾以批评的口吻提到甲氏和他的《汉文经纬》。何九盈(1995b:78)也知道有这本书,并说有一位德国留学生在北大撰文介绍过甲柏连孜的研究成果。但何先生本人较谨慎,对《汉文经纬》未下任何评语。周法高则对甲氏此书评价甚高,认为它“到现在仍然是中国古代语法的名著”,“他对中国语法所作的研究,在语法理论上曾经影响了二十世纪的大语言学家叶斯卜孙”(1980:15)。

《汉文经纬》全书一册,分为三卷,549页。第一卷“导论”,概述了汉民族的起源、汉语的历史和地理分布、汉语汉字的一般特点等等。第二卷“分析系统”,旨在详尽剖析语法现象,解释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澄清各种语法意义。第三卷“综合系统”,讨论语言如何运用各种语法手段构词造句,以达到表达思想的目的。书中引用的古汉语例句均为原文,附有注音和德文意译,并且都注明了出处。

可以肯定,甲柏连孜充分借鉴了前人的成果,在书中他提到了马若瑟、艾约瑟、儒莲、洪堡特等人的著作。他的《汉文经纬》代表了19世纪下半叶西方汉语语法研究所达到的水平。甲柏连孜在撰成《汉文经纬》两年后,又出了一本《汉语语法基础》。这是一本供初学汉语的西方人用的浅易语法,可以算是《汉文经纬》的实用简写本,附有一些中文作品选段和译文。1888年,他又出版了《汉语语法论集》。


4.《汉文经纬》的语言学基础

甲柏连孜不同于一般专攻汉语文的汉学家之处在于,他还是一个很有见地的语言理论家。他的《语言学的任务、方法以及迄今为止的成就》(1891)是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以前西方理论语言学的要著之一。Eugenio Coseriu曾撰“甲柏连孜与共时语言学”一文(法文,收入该书1969年重印本,5—40页), 探讨从甲柏连孜到索绪尔语言理论发展的连续性。例如他认为,甲氏的Rede/Einzelsprache/Sprachvermogen (言语/具体语言/语言能力)相当于索绪尔的parole/langue/langage,他的innere Sprachgeschichte/aussere Sprachgeschichte(内部语言史/外部语言史)相当于索绪尔的linguistique interne/ linguistique externe,而Volksgeist(民族精神)相当于索绪尔的conscience collective (集体意识),等等。莱比锡大学是19世纪后期历史比较语言学(特别是其中的青年语法学派)的重要据点,甲柏连孜于1878年受聘担任该校普通语言学教授,索绪尔于1876年起在该校就读,他们都受益于德国语言学的熏陶和训练。当然,我们在这里并不是要探讨甲柏连孜与索绪尔的关系,而是要指出,在《汉文经纬》中体现出了19世纪下半叶西方语言学拥有的理论、方法及立场,而这正是甲柏连孜认识和处理汉语语法所依赖的基础。

4.1 观察语言的相对眼光

西方语言学发展到甲柏连孜的时代,已很少再有人以形态为准谈论语言的优劣。印欧语言的范畴和形式也不再被当作可以适用于所有其它语言的解释原则。在甲柏连孜的著作里,我们看到了一种对本族语言非常挑剔、对异族语言则十分宽容的态度。丰富的形态变化曾被视为语言优越和精神发达的标志(就连洪堡特也未能摆脱这一思想的束缚),但在甲柏连孜看来,印欧语言以往被称道的形式优点恰是其很不合理的一面。比如,为什么要用不同的语音形式来表示同一形式概念?为什么主语已经显示了人称区别,动词还要变化,配以不同的后缀?为什么要区分语法性别,连自然中本不存在的区别也非要安上标签?凡此种种,反映了一种对形式的本能的追求,往往也是精神力量多余发挥的表现,所以,把印欧语言的形式以及基于其上的方法当作唯一正确的尺度,是不可取的(Gabelentz 1891:400)。他指出,“不应将拉丁语法的‘普罗克鲁斯特之床’强加于异族语言”,“每种语言都具有相对的完善性,即,根据本民族的标准,拥有适用于所有目的的手段”;“不论汉语的那种简单的手段和清晰明了、符合推理的方式,还是其它语言以丰富多样的形式手段满足实际需求的方式,都值得称颂,很难说哪种方式更好”(同上,91,393,461)。

以这种相对的眼光,甲柏连孜试图说明汉语独有的“语言精神”。他认为,在不歪曲汉语精神的前提下,为简便起见可以将印欧语言常用的语法表达用于说明汉语的现象。他吸取了中国学者关于“实字—虚字”的划分,并认为“活字—死字”的分别也很重要,因为汉语里有许多词既可以作动词,又可以作名词。

4.2 共时与历时的区分

共时性与历时性在甲柏连孜的著作中已得到明确的区分,只不过他没有使用“共时”、“历时”这对术语而已。“一种活语言在每一瞬刻都是一个完整的存在”, 或者说, 语言是一个“同时性”(gleichzeitig)的事实(1891:8);对一种语言的描写,应当根据“它在民族精神[=索绪尔的“集体意识”]中的每一次的表现方式”来进行(60)。这种共时观与历史演变观相结合,使甲柏连孜在《汉文经纬》中得以把古汉语的历史分为若干时期,并对文献作了相应的区分(§15—27):

时期          语体     文献

1.前古典时期 “上古文” 尚书、诗经、易经、周礼、尔雅

2.古典时期  “中古文” 老子、孔子、韩非子、庄子、荀子等

3.后古典时期 “下古文” 佛教著作,程朱理学著作等

甲柏连孜注意到,承传下来的文言文体与古典时期以后各时代的通俗文体不同,且差别越来越大。后世的文言作品(如朱熹的哲学评论),往往有意无意地混有时代的通俗表达方式。他也提到元代开始出现的“历史小说”如三国、水浒的文体,这种文体距离文言已很远。

4.3 重视句法

19世纪中叶起,西方语法研究的重心开始转移到句法上面。甲柏连孜认为,语法结构首先就是句子结构,并且归根到底也即句子结构。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汉语被认为没有语法,但到了甲柏连孜的时代,如果再有人这样说,就不是观点对错的问题,而是缺乏常识的表现了。因为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一种没有构词—形态学,只包括语音学和句法学的语法,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对于孤立语言来说甚至是必要的……。严格地说,一种没有句法的语言纯属无稽之谈,充其量也只是半部语法……”(1891:84)。

这种句法优先的考虑,尤其适用于汉语,因为汉语的语法在甲柏连孜看来几乎也就等于句法。这意味着在研究汉语语法时,句子既是首要的分析对象,又是综合构造的第一目标(1881:§254)。甲柏连孜本人把《汉文经纬》称为一部汉语句法,这使我们想到法国人儒莲写的《汉文指南》(Syntax nouvelle de la langue Chinoise), 其书名直译过来是《汉语新句法》。

4.4 纵向/横向描写,分析/综合系统

区分纵向描写和横向描写、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是《汉文经纬》的特色之一。甲柏连孜本人称:“我的《汉文经纬》是把两个语法系统分开处理的首度尝试,至今也是唯一一部这样的语法”(1891:90 )。关于这一区分,他阐述道:

在语法中,语言既是表述的对象,又是表述的手段。作为表述的手段,语言是展开的言语,而言语的过程显然是直线延伸的,即一个要素接一个要素地排列开来,无所谓上下左右。作为表述对象,语言则是一种能力;观念的表达似乎呈现为二维的图表,使得我们从每一点出发都可以观察到两个序列。因为,语言中的一切既是有待解释的现象,又是可供运用的手段。(1891:85)

这意味着,语法家观察以“图表”形式存在于精神之中的语法,可以从两个方向入手,即“横向”和“纵向”,或“水平角度”和“垂直角度”。由此便产生了两个互补的语法系统,即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前者的作用在于说明既成言语的语法现象,以达到理解的目的;后者的作用则在于教人如何选择、运用语法手段,以达到表达思想的目的。这样两个观察角度或语法系统,大抵相当于索绪尔所说的“联想”关系和“句段”关系。把这一区分贯彻到《汉文经纬》当中,结果便是把一部语法划分为“分析系统”和“综合系统”两大部分。

4.5 逻辑+心理+时空分析

甲柏连孜认为,语法中体现出三个方面的关系:逻辑,心理,时空;或者说,一种语言表达这三种关系的方式方法,便是它的语法结构。逻辑分析有悠久的历史,不必细说。心理语言分析方面,19世纪中叶起H.Steinthal先后发表《语法学、 逻辑学和心理学——它们的原理和相互关系》(1855 )、 《心理学和语言学导论》(1871 ), 并与 M.Lazarus共创《民族心理学和语言学杂志》(1860—1890),心理学从此成为语言学的亲密伴侣。在甲柏连孜的著作里,明显可见心理学影响的痕迹(前述“横向/纵向”之分,与心理学上对人脑中观念存在方式的分析不无关系)。尤其是在分析各种语言的句法时,心理是他最倚重的视角之一。我们将在下面详细介绍甲柏连孜提出的“心理主语”概念。至于他对语法中时空关系的重视,体现在汉语上,则是把“部分-关系词”视为独立的词类(见本文5.1)。


5.甲柏连孜的汉语语法观

甲柏连孜对汉语语法的认识,可分五条叙述如下。

5.1 关于词类

在词类问题上,甲柏连孜认为必须区分(§253):

A.词的基本意义,即,词所表示的是个体还是类别,属性、数量还是活动、状态等等。

由此而产生词的范畴,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等。

B.词在句子中的功能。

范畴是词固有的,功能对许多词来说则是可以变换的,例如,“大”从范畴上看始终是形容词,但它可以用作名词、副词或动词。

汉语的一般特点是,大多数词并不固属某一词类,而是根据句法联系——即根据词序和伴随的虚词——有时属于这个词类,有时属于那个词类(§838)。此外,一个词在变换功能时,其形式并无变化。 要解决汉语的词类问题,一方面要靠一般逻辑规则,另一方面则要靠语法规则;每一方面都可能有例外、有交叉,如果有矛盾,应以逻辑为准。

甲柏连孜建议把汉语的(实)词划分为9类(§850):叹词,摹声词,指代词,名词,部分-关系词,数词,形容词,动词,否定词。其中第5类“部分-关系词”包括“上、下、中、内、外、间、前、先、后、本、故、方”等词,大都表示时空关系;§454 将它们列为一张表,说明其功能转换。

5.2 关于词序

甲柏连孜认为,汉语句法的基础是若干条相对固定的词序规则。语法句子的必要成分是主语和谓语,系词可以不要。一般词序规则是(§255—258):

◇主语在谓语动词之前,如“王曰”,“民安”;

◇动词的宾语跟在动词后面,如“治国”,“孰能知之”;

◇限定词在被限定词之前,如“乃心”(属格在前),“圣人”(形容词在前),“四方”(数词在前),“不知”(副词在前)。“一般词序规则”一节底下又说到(§260—263):

◇句子经常以某些表示断定、疑问等语气的助词结尾,如“可乎?”“可也”。

◇词序不受句子类型影响,简单句或复杂句,陈述句、疑问句或命令句,词序都一样。

◇心理因素对词序有影响,句首出现的经常是心理主语而不是语法主语(见本文5.5)。
    ◇历史叙述往往采用特有的语序:时间,地点,事件主体…,如“秋,七月,辛酉,叔卒”(《春秋》)。

关于“以、用、由”等动词性虚词(马建忠归入介字)的位置,他发现,“通常它们位于其宾语之前”,但与名词结合构成词组后,其位序便比单独一个名词更自由,“有时出现在主要动词之前,有时则跟在主要动词后面”(§693)。类似这样的具体描述不一而足。

关于逆序,甲柏连孜也作了大量描述,例如代词宾语处在动词或介词之前的几种情况:

◇疑问代词经常处在支配它的动词之前,就“何”来说这几乎是一条规律,例如“吾何执”(§341);

◇反身代词“自”始终须前移,例如“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责”(§342,《道德经》);

◇其它代词一般说来只在否定句中位置要提前,例如“莫我闻”(§343);

◇介词与关系、疑问或指示代词构成复合状语时,其中的代词经常出现在介词之前,如“所以”,“何以”,“是以”(§346)。

5.3 关于虚词

在《汉文经纬》的目录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二卷“分析系统”的第一篇含两部分,一部分讲词序,再一部分便讲虚词。词序和虚词,是决定汉语句子里词与词之间语法关系的两种主要手段,这一点在甲柏连孜以前早已有人言及。《汉文经纬》全书1470§,其中440§论虚词, 不可谓不重视。甲柏连孜把虚词称为Huelfswoerter (字面意思即“帮忙的词”)或Partikeln(小[品]词,语法词),两个术语可以互换;本文将前者译为虚词,将后者译为助词。他解释说(§401), 助词一方面具有逻辑功能,即表示句子成分的语法-逻辑关系,另一方面又有心理-修辞功能,即表示说话人的态度、感觉、愿望。 他注意到(§398—399),中国人对虚词有种种叫法,如“虚字、语辞、助词、助言、助字、助语词、语助词”,特别是还有一系列专门的表达来区分虚词的不同作用,如“指物之辞、有所指之辞、即物之辞、起语辞、接语辞、语端辞、发语辞、继事之辞、叹辞、疑辞、疑怪辞、歇语辞、决辞、歌辞”,等等。他把代词放在虚词一章里细论,可能是因为他考虑到了“指物之辞”、“有所指之辞”在中国古时候被视为虚词。

在助词中,甲柏连孜区分出专门的一类尾助词(Final partikeln),即马建忠所说的“助字”。马建忠的定义是:“凡虚字用以煞字与句读者,曰助字。……所谓助字者,盖以助实字以达字句内应有之神情也。”甲柏连孜认为(§806),这一小类助词都起情态(modal,或译“语气”)作用,这种作用首先不是体现在逻辑上,而是体现在心理上;也就是说,这些助词首要的功能是说明说话人对言语的态度和说话时的情绪、意图,而说明概念、思想的联系,表达逻辑情态,如确定性、可能性等等,只是其次要功能。尾助词通常出现在句尾,起终句作用,但有时也出现在某些句子成分的后面,起隔开句子成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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